安庆

首页>地方频道>安庆>要闻

安庆今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签发 再创建市级幸福河湖497处

  9月10日,今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签发,以“点对点”的形式向各县(市、区)、安庆经开区、安庆高新区下发任务书,要求各地继续扎实开展河湖“五清四乱”整治专项行动。

  今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要求,各地要对已建成的幸福河湖进行提质增效,同时积极开展今年的幸福河湖创建、再创建幸福河湖497处。要聚焦河湖历史问题,实施河湖连通工程15处、矮圩铲除11处、迁建堤顶民房187户。要推进河湖“四乱”治理,12月底前完成78个河湖“四乱”问题整改。

  要强化全市253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,围绕加强小水电站日常监管、修订完善“一站一策”方案、逐站完成流量计安装,提升完善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功能。要夯实河湖管护基础,年底前对经省市复核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(包括拦河水库)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划界成果,进行再次批复公告。

  市总河长令还要求,县级总河长要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调度,加强资金保障;各级河湖长要严格履职,加密巡河频次,协调解决问题;要运用“河湖长+检察长”机制,开展“四个严禁”专项督查,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。(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韩志虎)

声明:本媒体部分图片、文章来源于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:025-84707368,广告合作:025-84708755。
10183
收藏
分享